关于申报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助学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朱跃峰】 【发布时间:2015-05-20】 【点击量: 】
根据教育局铜教资助〔2013〕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扩大资助范围,现就我市高中阶段就读公办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孤儿、残疾学生,可享受免除学费(不包括择校费)、住宿费和书本费。文件要求孤儿、残疾学生凭县区级民政局出具的孤儿证明、残疾证填写申请表报送学校,申请表来校资助办领取,由学校审核后直接免除学费(不包括择校费)、住宿费和书本费。请班主任通知本班符合条件的学生尽快申报,报送日期截止到时间2015年5月25日(下周一)。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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