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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资助对象认定和校内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朱跃峰】 【发布时间:2014-10-12】 【点击量:

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资助对象认定和校内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教助函〔2014〕29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自2010年国家和我省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以来,省教育厅先后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0〕4号)、《关于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2011〕322号)等文件,就加强普高资助管理、规范资助运行机制、健全校内资助制度等作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校内资助资金提取、使用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0年秋季以来,国家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各级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政策培训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任务来抓,严格落实校长责任制,落实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严格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合理确定资助标准,确保精准资助。

各市、县(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下同)要按照皖教助〔2010〕4号规定,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资助对象(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下同)认定办法,准确把握资助对象认定条件,规范资助对象的申请、评审和公示等程序,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等级认定。非本校学籍的借读生、复读生不得列入国家资助和校内资助范围。

各地在分配资助指标时,要考虑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地域与学生分布、贫困面等因素,并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资助资金用足、资助面不低于规定比例的前提下,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确定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可在1000-3000元的范围内划分为2-3档,原则上不搞一刀切,不搞平均主义。要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将国家资助资金真正发放到应该受资助的学生手中。各校严禁将学生学业成绩与资助对象评定挂勾,分配资助指标时不得变相向所谓的“重点班”、“ 实验班”进行倾斜。

三、严格校内资助经费提取,规范校内资助范围,确保落实到位。

校内资助是普通高中国家资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校内资助经费实行足额提取、预算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各市、县(区)要明确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执行的具体提取比例和开支范围,校内资助经费各支出项目的金额宜保持合理比例,不得将用于学生管理、体卫艺活动、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充抵校内资助经费。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制定校内资助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校内资助评定、公示与发放程序,并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四、严格落实高中资助卡各项管理规定,杜绝存在睡眠卡现象,确保资金安全。

各市、县(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高中资助卡的办理和使用,并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合银发〔2012〕229号)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高中资助卡的资格审核和使用管理。2014年秋季开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推行的高中资助卡进行发放,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及时为受助对象进行办理和发放,并及时督促学生本人到银行进行激活,严格落实“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严禁为资助对象以外的学生办理全国统一推行的高中资助卡,严禁高中资助卡滞留在学校或班主任等资助对象以外人员手中,学生转学、退学时,学校应督促学生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转、退学手续。

 

                                                                                                            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4月9日